山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发〔2006〕16号 2006年8月21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653工程”的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事部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人事部制定印发了《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653工程”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实施“653工程”的部署要求,自觉把实施“653工程”列为“十一五”期间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整体规划,努力抓好“653工程”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体系搭建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新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实施“653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人事部在印发“653工程”实施方案之后,又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研究制定了各重点行业的具体实施办法,有的已经印发实施。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在认真落实人事部“653工程”整体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项目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本市、本部门和本行业实施“653工程”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人员对象和方法步骤,结合贯彻《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大措施力度,以实施“653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