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加强与国内疟疾高发省区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进一步降低疟疾发病率,防止局部暴发流行,杜绝恶性疟流行。
  三、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到2010年底,全省85%的的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
  2、到2015年底,全省基本消除疟疾。
  (二)工作指标
  1、发热病人血检覆盖率和年血检率。
  ⑴到2007年底,各发病县(市、区)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血检率达到50%以上。
  ⑵到2010年底,各发病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血检率达到60%以上。
  ⑶到2015年底,各发病县(市、区)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血检率达到70%以上。
  2、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以下简称“治疗率”)。
  ⑴到2007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70%以上。
  ⑵到2010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80%以上。
  ⑶到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以下简称“根治率”)
  ⑴到2007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80%以上。
  ⑵到2010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85%以上。
  ⑶到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90%以上。
  4、药物处理蚊帐正确使用率(以下简称“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
  ⑴到2007年底,在发病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60%以上。
  ⑵到2010年底,在发病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⑶到2015年底,在发病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75%以上。
  5、疟疾防治知晓率
  ⑴到2007年底,发病区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的知晓率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
  ⑵到2010年底,发病区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的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