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通知
(陕教贷〔2006〕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在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各高校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全省已有43所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累计8.5万名贫困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5.9亿元。特别是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省高校共有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3.1亿余元国家助学贷款。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进,贷款风险问题也逐渐显现。据调查,按照金融部门现行的不良贷款考核标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率约为18%,相对2003年和2004年呈增长趋势,已直接影响到贷款的继续发放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环境,现就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降低贷款学生违约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各高校要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诚信教育。要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毕业教育体系,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二、建立健全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建立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强化日常管理,把诚信表现纳入学生日常德育考核的范畴;要在每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签订一份还款承诺书,毕业离校前要签订还款确认书,学校要为毕业贷款学生发放《毕业生还贷手册》(具体内容见附件2),敦促学生履约践行;贷款学生毕业后,学校要密切关注其就业去向,及时跟踪了解其还贷情况。各校要成立学生违约催还小组,对进入还款期的违约毕业生,要协助银行逐一查找、催还,把贷款违约率降到最低。
三、建立高校学生贷款信息管理、查询系统,做好贷款毕业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为配合银行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对违约学生进行监控,从而降低贷款风险,各高校要建立贷款毕业生信息数据库,详细记录其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联系方式等,为将来催缴款项和公布违约信息做好准备,同时要及时将数据上传至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http://zxdk.chsi.com.cn)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