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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0、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灵魂,是一个学校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校园精神文化集中体现在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上。
  校风体现着一个学校的精神风貌,主要表现在校训、校歌、校徽和校旗上,其设计要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增强广大教师争做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建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钻研教法、不断探求的优良教风。要倡导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每一天的学习生活,及时鼓励学生的进步,及时发现解决每一个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学生在校园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设勤奋努力、积极向上、认真诚信、充满兴趣、乐于探究的良好学风,倡导学生把准备为祖国和人民做贡献作为学习的目的,把对知识的兴趣和追求作为学习的动力,爱动脑、勤动手、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要注意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使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都能自觉地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1、严格学校管理和加强制度建设。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制度建设。管理必须体现“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的传统和规章制度,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才能规范师生行为,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要把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教师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全员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并将学科课程与兴趣小组、科技制作、社会实践等活动课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中小学各项活动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要认真抓好班级和团队工作,建设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快乐和谐、健康向上、争做主人的良好班风。要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乐于和善于做学生工作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每个班级要体现不同的风格和特点并营造充满正气和个性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他人的事情帮助做好,集体的事情一起做好。
  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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