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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华泽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华泽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6〕243号)


南开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华泽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报告》(南物发[2006]3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以及市物价局、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津价费[2006]17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自2006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华泽高级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4至5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此前在校的学生仍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执行。
  二、该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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