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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内容: 引导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景点收费标准,督促落实旅游景区票价公示制度;抓好景区相关服务行业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倡导旅游行业明码实价,推进旅游行业价格诚信建设;逐步推进景区设立价格服务点,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建立快速价格举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力量对与旅游相关的窗口行业及景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区要在2006年12月10日以前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同时抓好其它“六进”项目的试点工作。
  (二)全市在2007年11月前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等“六进”活动。
  (三)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于2006年12月10日以前向市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物价监督检查局,地址: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八楼,电话:87314630,联系人:毛立新)报送“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总结材料;于2007年11月底前报送其它“六进”活动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策划、指导、协调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挂帅指挥、分管领导协助主管、其他同志分工负责,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效果显著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表扬。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和各级宣传、财政、经委、民政、教育、卫生、贸易、农办、旅游、街道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工作经费上,财政要积极给予支持。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开展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县(市)、区在开展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工具,广泛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内容,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的成效。力争经过二年的努力,加深群众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了解,加大社会各界的关注度,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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