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省级开发区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

  (九)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配套服务功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省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其它公共配套设施。要从营造综合功能优势,提高综合配套竞争力的要求出发,大力加强省级开发区软环境、软实力的建设。鼓励省级开发区建立区域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测试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平台,积极引进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要继续加大服务力度,建立完善项目跟踪制度和企业定期回访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一条龙”、“一站式”的服务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切实做好包括职工宿舍、商店超市、公共交通、文体休闲等为企业生产和生活配套的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园区建设,切实加强园区社会治安管理。
  (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开发建设。建立省级开发区集约、高效、合理的用地机制,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加强对新开发土地和新出让地块产出效益的管理。要努力提高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通过集中布置建造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污水处理、仓储及绿化等配套设施,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的用地规模,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制定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改造单层厂房,通过“腾笼换鸟”等措施,大力回收利用闲置土地,提高闲置厂房利用率。实施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双控指标,省级开发区新引进项目平均投资强度要大于20万美元/每亩,建筑容积率要大于1.2,新出让地块产出效益要控制在10亿元人民币/每平方公里以上。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和供应土地,在征地和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切实保护被征地和拆迁农民的利益。
  (十一)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级开发区。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好省级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及资源,推广生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大力提倡节约土地、水、电等资源和能源,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依靠科技进步,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加大对省级开发区提升发展水平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