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科学的发展目标。继续发挥省级开发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基地和窗口作用,使省级开发区成为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知名企业集聚高附加值制造业、研发中心和服务贸易的重要承接地;全面实施“沿湾、沿海、沿路”产业带发展规划和“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成为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优化创新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成为集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提高引进项目质量和集约发展水平,成为优化区域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抓手和集约节约发展的示范区;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成为改革创新的重要先导区。力争“十一五”末我市省级开发区在所在地县域经济中,实际利用外资达1/2,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出口额均达1/4,财政收入达1/5。
(五)把握总体工作要求。在新的发展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群、资金集聚、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坚持“四个并举”,实现“四个转变”。即坚持外延扩张与内涵提升并举,从注重规模效益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推进科技进步并举,从注重引进向注重消化吸收、创新提高转变;坚持内外资、二三产业并举,从单纯发展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转变;坚持做大做强做优工业经济与着力增强服务、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并举,从依靠政策优势向依靠综合环境优势转变。
三、明确重点,创新举措,全面提升省级开发区的发展水平
(六)加大选商选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紧紧抓住国际产业大转移和国际经济增长的战略机遇,不断创新招商机制和招商方法,加大“以民引外”、“以外引外”工作力度,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大对世界500强、优质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力度,重视推进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为重点的产业招商,重点引进符合本市和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项目。抓住当前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猛的有利时机,拓展外商投资领域,扩大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业的招商引资。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引进质量,建立和完善项目联系、评介和准入制度,把引进“高、大、优”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着力点,实现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由注重数量规模型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型转变。
(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和社会力量设立研发中心及技术市场服务组织,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交易规模化。明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产业。注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现有企业,努力培育和积极扶持具有民族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鼓励省级开发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平台,通过各种经济手段,积极发挥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创新和研发中的重要作用,使省级开发区成为科研应用、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基地,提升省级开发区的核心竞争力。
(八)坚持差异化发展原则,打造特色产业和特色园区。各省级开发区要按照《环杭州湾产业带宁波产业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功能优势和产业优势,按照产业集群化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扬长避短,突出区域特色,搞准产业定位,营造块状经济,实现差异化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