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人事厅关于
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集体”的决定
(浙人公〔2005〕92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政府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机关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依法行政,扎实工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事厅决定:授予朱云祥等15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授予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长庆派出所等14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集体”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1、2)。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省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记宗旨,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为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件:1.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 江 省 文明 办
浙 江 省 人 事 厅
二○○五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朱云祥 男 杭州市江干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杨凌娜 女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叶敏杰 男 温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