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6〕4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省政府派出6个督查组于5月15日至18日对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各省辖市政府对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措施过硬,确保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部分省辖市还自加压力,对本市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扩大了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全省应关闭取缔的重污染企业(生产线)共1157家(条),已关闭取缔648家(条),占应关闭取缔任务的56%;2029家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中,561家企业已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占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的27.6%;应建设、改造的61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33家开工建设。
(二)省重点流域区域目标完成情况
1.沙颍河等6个重点流域。应关闭的30家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25家停产治理的企业已全部停产到位;123家深度治理的企业已完成35家;应开工建设的6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已有33家开工建设。
2.新密、巩义2个耐火材料群区。应关闭的186家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765家限期治理企业已完成任务的有131家,正在施工的有349家,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3.新乡、南阳、许昌3个水泥群区。应关闭48家立窑水泥企业的79条生产线。新乡市辉县市水泥群区的28家企业45条立窑生产线已全部提前关闭到位;许昌市无梁镇水泥群区的12家20条生产线已经停止进料,正在组织关闭;南阳市蒲山镇水泥群区的8家14条生产线正在制定关闭措施。
4.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围。应关闭的42家企业已关闭17家。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的208家企业已完成64家。
(三)各省辖市重点流域区域的进展情况在各省辖市确定的重点中,全省共应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生产线)689家(条),目前已关闭取缔301家(条);1069家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中,331家企业已完成了污染治理任务。
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关闭任务按进度如期完成的有郑州、新乡、周口、焦作市;深度治理任务完成较好的有漯河、商丘、焦作、济源市。新乡市政府在关闭水泥立窑生产线行动中自加压力,将辉县水泥群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推广到全市所有立窑水泥企业。目前全市44家立窑水泥企业75条生产线已全部提前关闭到位,并有21条立窑生产线已经被炸毁推平,其余正在拆除之中。新密市政府在提前按标准完成101家耐火材料企业关闭任务后,采取责令161家企业停产治理等多种强力措施,促使列入治理改造名单的企业丢掉幻想,加快治理进度。目前,全市完成治理改造任务和正在进行治理改造的耐火材料企业已有226家。许昌市政府对列入关闭任务的水泥企业逐家派驻由多个有关部门组成的督导组联合执法,确保关闭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