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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豫政办〔2006〕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植物等遗体化石或者遗迹化石,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切实有效地保护我省重要的古生物化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保护古生物化石的重要意义
  古生物化石是地球演化过程中生命形式的化学演化和生物演化历程的载体,具有稀缺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是人类研究地球演化、环境变迁及灾变事件,探索生命起源及其演化历程的宝贵实物资料。我省古生物化石种类多,分布广,主要有南阳西峡盆地晚白垩纪地层中的恐龙蛋化石、义马市侏罗纪地层中的古植物化石以及汝阳县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等。当前,我省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存在盗挖、走私古生物化石等现象,一些重要的古生物化石及其产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不仅对加强生物、环境、地质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推动我省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保护和管理古生物化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文物和国土资源部门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职能
  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办发〔2003〕41号)规定,我省古猿、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由省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省县级以上文物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以上职能分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切实做好古生物化石的调查、规划和保护区建设工作
  各级文物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的调查工作,查明古生物化石的种类、埋藏条件、分布范围等。如果在调查中发现属于对方管理的古生物化石,应及时主动地函告对方,确保古生物化石按有关规定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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