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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河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是坚决打击私货交易行为。认真分析走私贩私的新情况、新特点,发挥工商、海关、公安等执法部门整体联动作用和优势,适时组织打击走私贩私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把打击走私贩私与打假、整顿市场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活动。公安部门要继续严格进口汽车和车牌的管理。

  五是坚决查处大要案。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力度,狠抓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团伙性重大走私案件,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同作战,深挖严打,力求全歼。同时,严厉打击与走私伴生的“洗钱”、贪污、商业贿赂、出口骗税等犯罪活动。

  二、规范企业行为,推进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
  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把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作为新形势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思路,把推进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的。

  一是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防范为先、教育为重”的思路。加强管理,以人为本,把管理和服务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做到“查处一家、教育一片、规范一行”,努力实现打击走私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进出口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切实落实“守法便利”原则。对于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免于年检等优惠;对资信不好、管理不善和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各成员单位要实施严格监控和管理,并根据情况适时公开曝光,以减少成员单位执法成本。同时,增加违法企业重塑企业形象的成本,确保综合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并借以形成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进出口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企业规范经营所带来的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的反走私意识。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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