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第12次全体会议部署的2006年重点改革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6〕3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省政府第12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现将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及责任单位分解如下:
一、农村改革
(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各项配套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省农业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重组整合现有粮食购销企业,年内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减少到700户以内;规范改制企业运行机制,理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多元化粮食购销市场体系,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完善粮食应急机制,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努力开辟新的就业门路,拓宽分流人员安置渠道,安置分流人员再就业6万人以上;把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
省粮食局会同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以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省粮食局直属企业改革。上半年全面完成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年内完成改制企业达到50%以上。
省粮食局会同省政府国资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供销社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县以上各级联合社的组织管理体制,加大资产开发力度,加快发展物流业、会展业。通过推进企业集团化、服务社会化、经营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机制稳定化等措施,把供销社打造成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初步形成具有合作经济特色的第三产业体系。
省供销社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活立木流转市场的培育,搞好林地、林木和“四荒”资源拍卖和确权发证工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科学划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放宽对速生用材林的采伐管理。
省林业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五)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农技推广资源,建好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职能两支队伍。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实现农技推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通过试点,探索稳定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健全农技推广网络的新途径,在全省逐步构建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型和经营型有机结合的适应我省实际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