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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2006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整治的范围。此次专项行动在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组织开展。

  (二)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开封县、濮阳县、滑县、范县、清丰县、唐河县、桐柏县、泌阳县等8个县作为省联席会议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整治打孔盗油、盗气、违章占压、盗窃生产设施、干扰生产施工秩序以及土炼油炉屡禁不止等问题。

  (三)挂牌整治的违章占压物。开封、安阳、濮阳、南阳等4个省辖市的14处危害严重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作为省联席会议挂牌整治的违章占压物。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5月)。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本地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6月上旬至10月)。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案件线索,落实整治、办案责任单位,关停取缔一批非法涉油厂点,清除一批管道占压物,破获一批重大涉油案件,依法惩处涉油犯罪分子,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各地要对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联席会议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对专项行动特别是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省联席会议将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对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提请综治部门进行责任查究或实施一票否决。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1.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中原油田、河南油田、新乡输油处、西气东输豫皖管理处等石油企业要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重要部位的保护和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2.大力推广中洛输油管道濮阳段打孔盗油“零发案”成功经验。按照由石油企业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经费保障、沿线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协调支持的基本模式,石油企业与地方联手组建高素质的专职巡护队伍,或者由石油企业雇请保安员对重点油区和输油气管道进行巡护,并逐步实现巡护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3.石油企业要切实加大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大力加强技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对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监控能力。

  (二)强化破案打击,震慑涉油犯罪。

  1.加大办案力度。对2006年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油案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2006年10月底前全部破获。对近年来涉油气积案,要重新组织力量,落实包案责任,限期破获。对涉及地方“保护伞”的重大涉油案件,实行异地调警、异地管辖、异地羁押、异地审判,坚决挖出“黑后台”、打掉“保护伞”。对破获的盗抢原油案件,要逐案查清被盗抢原油去向,将涉嫌收赃的涉油厂点记录在案,为依法打击处理提供有力证据。

  2.加大追逃力度。对重大涉油逃犯要逐一上网、悬赏缉捕,逐个成立追逃缉捕小分队,落实追逃措施和抓捕责任,坚决缉拿归案。

  3.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油气犯罪线索,要认真组织查证,线索属实的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和破案责任,迅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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