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2006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35号)
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周口、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定的《2006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2006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盗抢、破坏国家油气资源及生产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组织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国家油气资源、设施和生产安全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完善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为石油生产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推进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重点输油气管道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洛输油管道、西气东输河南段、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等重点输油气管道专职巡护队伍和巡护工作机制,继续保持中洛输油管道濮阳段打孔盗油“零发案”良好态势,积极推广打孔盗油“零发案”成功经验,确保重点输油气管道不发生重大打孔盗油、盗气案件。
(二)全力侦破一批在中洛输油管道和中原油田、河南油田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盗窃油田物资及电力设施等涉油刑事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抓捕一批逃犯,从重惩处一批涉油犯罪分子,使全省涉油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全面下降。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全部破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油案件。
(三)加大对非法采油、炼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非法涉油厂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捣毁全部生产设施,恢复原始地貌。进一步规范油气开采、加工、运销秩序,减少涉油违法犯罪诱因,严防被取缔、关闭的涉油厂点死灰复燃。
(四)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中洛输油管道、西气东输河南段、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等重点输油气管道实现“零占压”和“新发占压零增长”。2006年11月底前,彻底清除部际联席会议及省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物,排查整改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隐患,确保不发生影响管道运行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油区治安管理和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安全文明油区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油地联防、联建、联治工作,增强石油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努力实现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的长治久安。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