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第一”原则。
(四)“联合共建”原则。
江西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的组成部分。省外经贸厅、南昌海关为职能部门和承建单位,由省外经贸厅牵头,口岸各相关部门联合共建,合力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
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以外贸进出口通关、现代物流活动为主线,降低企业成本为核心,打通进出口核心环节,实现“两个100%”(即口岸相关部门100%在同一平台上实现政务公开并协同作业,上网企业100%享受大通关核心流程服务),实现口岸物流全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形成一个操作性强、方便社会各界使用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使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有效,使企业进出口通关更加有序、便捷。
主要任务是:以“联网报关、区域通关”为切入点,以船代、货代和港口经营单位为主要的信息来源,建立信息处理系统平台,向口岸查验单位提供一次性的信息输入和反馈,实现口岸通关信息的快速传递,提高口岸通关速度。继而向空、铁、水、陆运输方式进行业务延伸,完善江西地区主要物流环节的通关信息交换。同时向企业与企业 (B TO B)之间的电子商务领域延伸,实现物流行业内各种单证的电子化、网络化,不断提升运用水平。直接与长珠闽沿海口岸对接,实现“属地报关、口岸放行”便捷通关。
五、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成立江西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小组,按照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的总体部署,与海关总署签订江西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相关工作。组建“江西电子口岸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性机构,作为电子口岸的载体,承担江西电子口岸的建设、运营、维护、开发等工作任务。
(二)资金保障。
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经费总额在2005年已安排 3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再安排1200万元经费进行控制,包括省有关单位接入电子口岸所需增加的硬件设施经费。由省外经贸厅提出具体经费预算报省财政厅审批,所需资金分两年落实,经费的使用要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实施。江西电子口岸服务中心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日常运营和维护成本,所需费用三年内从中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解决,三年之后过渡到市场化运作。
(三)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