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30号 2006年6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意见
(省外经贸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和全国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步伐,根据省政府领导提出的“扩大出口、服务企业、降低成本、便利监管、促进发展”的电子口岸建设方针,现提出加快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意见。
一、建设江西电子口岸的意义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口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设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工程。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是国家电子口岸建设的基本内容。建设江西电子口岸,可以推动、协调、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和力量,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联网核查,提高通关作业流程的自动化和通关效率;可以打通大通关核心流程,实现“属地或异地报关、全国口岸放行”,降低企业成本;可以加强与“长珠闽”等沿海地区和港澳台地区的对接,为我省大通关、大物流、大经贸服务;可以优化我省投资环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功能定位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降低企业成本为核心,以促进口岸大通关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建设可靠、高效、快捷、通畅的江西电子口岸。
功能定位:以口岸通关服务为主,加强口岸通关执法管理,逐步向相关商务服务延伸的条块协调、纵横集成、数据交换、流程整合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
三、江西电子口岸建设基本原则
(一)“三统一”原则。即“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
(二)“唯一性”原则。江西电子口岸是江西地区“大通关”的唯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