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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结果分析报告》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结果分析报告》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现将《淄博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结果分析报告》印发你们,请结合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关于印发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淄教督字[2006]6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淄博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结果分析报告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在综合发展水平总分600分中,省评我市得分432.94分;年度发展水平总分360分,省评得分118.65分。现将我市有关扣分情况及原因分析报告如下:
  一、我市教育工作综合发展水平情况分析
  我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发展水平省评扣分167.06分,主要由于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完善、教育投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扣分,具体问题分析如下:
  1、完善以县为主体制40分,扣分10.75分,扣分原因:高青县、博山区、淄川区教师工资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高青县教师工资在县域内2个标准发放。
  2、依法监督和督导整改25分,扣11分。扣分原因:市本级教育费附加拨付整改不到位;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整改不到位;市考核办对区县考核教育分值比重偏小。
  3、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60分,扣分10.5分,扣分原因:博山区生均公用经费达不到省规定不低于农村小学240元的基本标准。临淄区、博山区、淄川区、高青县等区县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4、教育费附加及多渠道筹资70分,扣分55.9分,扣分原因:各区县教育费附加拨付不到位,高青、淄川、博山等区县较重,全市用于职业教育教育费附加占实征额的12.34%,达不到省规定占实征额的20%。
  5、教育经费管理50分,扣分30分,扣分原因:高新区、博山区、高青县未实现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
  6、 危房改造及办学条件60分,扣分31.91分. 扣分原因:市县落实危改专款占所需资金比例89.6%不达标;校舍设施管理不到位;个别区县还有学生自带课桌凳现象。
  7、普高和职高协调发展30分,扣分8分,扣分原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例我市占37%,(省规定35%,每高1%加1分,最高加10分,我市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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