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议案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检查议案项目,对议案实施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实施议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主管这项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在议案实施中,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分发挥了组织、发动、指导、协调、跟踪、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各级财政、科技等部门大力协作配合,确保了议案的顺利实施。
(二)多方投入,讲求实效。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项目建设投入。5年来,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500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6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13694万元。各级农业部门,以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着眼点,精心筛选议案项目。通过议案项目的实施,获得直接经济效益283054万元,间接经济效益907226万元,实现了 1:0.8:11的投资收益(即省级1元的投入,带动各级0.8元的投入,获得ll元的收益),达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良好效果。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议案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议案办理方案组织实施。省农业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议案实施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市县政府、农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2003年省农业厅下发了《
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粤农[2003] 231号)。几年来,各级人大、政府多次组织由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有力地促使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
三、今后工作意见
议案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省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仍不能很好地适应农业形势的发展需要。一是全省大部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服务乏力、经费不足等问题。二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综合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农民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受能力差。三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能力不强,议案实施期间引进培育的一大批动植物良种尚未能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所收集的一大批种质资源尚未开发利用,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由于缺乏资金尚未转化。鉴此,省政府将在议案结束后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