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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决议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决议的通知
(粤府[2006]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200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2001年以来,省人民政府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办理方案”,我省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如期结案。
  目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仍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是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仍较落后;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储备不足;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
  会议认为,议案结案以后,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把加快农业科技发展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提高农业科技在财政投入中的比重,增强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要加强在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和农民的教育培训,提升农业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和农民务农技能。
  要加快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服务机制。
  要保护、改良和开发利用我省地方优良种质资源,进一步加强农业良种良法的研究和推广,为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现代农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的议案》,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开始组织实施,到2005年实施期满。2005年5月,省政府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对议案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潮州、韶关、湛江等有关市进行了抽查。省政府认为,5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议予以结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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