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第63项。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含设立临时类经营性停车场审批):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3万元以上注册或者经营资金);
2.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施(其中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1999;其余设施,符合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
十七条制定的具体规范)。
4.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申请(根据具体变更项目提出);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
十四条、第
二十一条。
五、申请材料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3.有效的资产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4.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与停车场相关的图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
十六条。
(二)开办临时类经营性停车场: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2.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与停车场相关的图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
十六条。
(三)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停车场管理单位:
(1)双方单位变更申请(原件1份);
(2)停车场变更土地使用权双方协议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管理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停车场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变更停车场责任人:
(1)变更申请(原件1份);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原件1份);
(3)责任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责任人一寸彩照2张;
(5)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3.变更停车场车位数:
(1)变更申请(原件1份);
(2)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停车场设施简图(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停车场许可证(原件1份);
(5)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验原件)。
4.变更停车场地址门牌号码:
(1)变更申请(原件1份);
(2)有关部门更改门牌通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1份)。
5.变更停车场名称:
(1)变更申请(原件1份);
(2)停车场许可证(原件1份)。
6.停车场申请改变功能:
(1)变更申请(原件1份);
(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1份)。
(四)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
二十一条。
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申办审批表》(附表1)、《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变更业务申报表》(附表2)。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停车场地管理科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www.szga.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交通安全设施合格,核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核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做出注销许可。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开办及变更:核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有效期限与场地使用权期限相同。
(二)注销:长期有效。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一)开办:取得《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后方可提供有偿停放服务;
(二)变更: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停车场的内容;
(三)注销:经批准后方可停办机动车停车场。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 1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申办审批表
申办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停车场名称: │地址:区路街(村)号 │
├──────────┼───────────────────────┬────────┤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传真: │
├──────────┼───────────────────────┼────────┤
│停车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
├──────────┼───────────┬───────────┼────────┤
│停车场面积:平方米 │规划车位:个 │露天车位:个 │管理员配额名 │
│ │ ├───────────┤ │
│ │ │ │ │
│ ├───────────┼───────────┤ │
│ │实际车位:个 │ │ │
│ │ ├───────────┤ │
│ │ │立体机械车位:个 │ │
├────┬─────┴─────┬─────┴─────┬─────┼────────┤
│设施情况│值班岗亭:个 │围墙(围栏):米 │标线:米 │标志牌:个 │
│ ├───────────┴───────────┼─────┴────────┤
│ │地面结构:□水泥地面□砂土地面 │车场性质:□永久性□临时场 │
│ ├───────────────────────┼──────────────┤
│ │□防盗栏□闭路电视监控 │收费方式:□电脑□人工 │
├────┼───────────────────────┴──────────────┤
│开办主体│□政府投资办□企事业自办□合办□租用场地办 │
├────┼──────────────────────────────────────┤
│ 类别 │商业类:□宾馆、酒家□商业大厦□写字楼□专业场 │
│ │公共类:□码头、口岸、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博物馆、图书馆 │
│ │住宅类:□多高层住宅区(楼)□混合型住宅区□工业仓库小区 │
│ │临时类:□临时场地□其他场地 │
├────┼──────────────────────────────────────┤
│结构形式│□露天□室内□露天、室内混合□多层□立体机械 │
├────┴──────────────────────────────────────┤
│停车场方位示意图(注明四周路名)北 │
│↑→ │
└───────────────────────────────────────────┘
┌──────────────────┬──┬──────────────────┐
│提供如下资料: │ 申 │ │
│1.土地使用出让、租用合同书、土地红 │ 办 │ │
│线图、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 单 │ │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 位 │ │
│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意 │ │
│》; │ 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
│3.《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 │申办单位(盖章) │
│4.《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 │ 年 月 日 │
│5.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A4纸 │ │ │
│复印); │ │ │
│6.法定代表人授权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 │ │ │
│,须法定代表人签名; │ │ │
│7.管理员登记备案表;责任书一式2份;│ │ │
│8.责任人和管理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 │ │ │
│件及责任人一寸彩照2张。 │ │ │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申办单位公│ │ │
│章) │ │ │
├─────────┬────────┴──┴──────────────────┤
│ 停车场地管理科 │ 签名: 年 月 日 │
│ 民警验场意见 │ │
├─────────┼──────────────────────────────┤
│ 停车场地管理科 │ 签名: 年 月 日 │
│ 领导审批意见 │ │
├─────────┼──────────────────────────────┤
│ 备注 │ │
└─────────┴──────────────────────────────┘
说明:确认项目在“□”内划勾
附表 2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变更业务申报表
停车场名称: 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 变更内容 │ │
├────────┼───────────────────────────────┤
│ 变更范围 │ │
├────────┼───────────────────────────────┤
│ 停车场申办 │ (盖章) │
│ 单位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停车场地管理科 │ 签名: 年 月 日│
│ 民警意见 │ │
├────────┼───────────────────────────────┤
│ 停车场地管理科 │ 签名: 年 月 日│
│ 领导意见 │ │
└────────┴───────────────────────────────┘
12号 许可事项:机动车延缓报废
一、行政许可内容
深圳市辖区内的机动车延缓报废。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相关申请表格(原件1份);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机动车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申请表格
《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附表1)、《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附表2)、《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附表3)。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www.szga.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到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测;
(二)凭有关材料及安全检测报告到登记复核窗口复核资料,发放待办凭证;
(三)发放行驶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延缓报废车辆必须在报废期限前60天内提出申请,送检测站进行性能检测及外观检验。安全技术、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延期条件的车辆方可办理延缓报废,延长使用期。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有效。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在延缓报废期间机动车可上道路行驶。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延缓报废汽车每年须进行定期检验:
(一)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
(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三)从事营业性运输的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
(四)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每年定期检验1次。
(五)其他车辆每年检验2次。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
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
附表 1
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流水号:
业务种类: 车辆类型:
机动车所有人: 品牌型号:
机动车登记编号: 号牌种类:
┌────┬──────┬─────────────┬─────┬─────────┐
│流程序号│ 岗位名称 │ 业务内容 │ 经办人 │ 经办日期 │
├────┼──────┼─────────────┼─────┼─────────┤
│ 1 │ 登记审核岗 │受理、审核 │ │ 年 月 日 │
├────┼──────┼─────────────┼─────┼─────────┤
│ 2 │ 牌证管理岗 │发牌、收回车辆照牌、制证 │ │ 年 月 日 │
├────┼──────┼─────────────┼─────┼─────────┤
│ 3 │ 业务领导岗 │复核车辆手续 │ │ 年 月 日 │
├────┼──────┼─────────────┼─────┼─────────┤
│ 4 │ 档案管理岗 │复核资料、归档、入库 │ │ 年 月 日 │
├────┴──────┴─────────────┴─────┴─────────┤
│ 登记栏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请示事项 │ 审批意见 │
└──────────────────┴──────────────────────┘
注: 1. 将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事项签注在登记栏内。
2. 需要留存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的,粘贴在背面。
表格背面
┌────────────────────────────────────────┐
│ 车辆照片 │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
└────────────────────────────────────────┘
附表 2
机动车注册登记 / 转入登记表
机动车登记编号: 登记证书编号:
┌─────┬──────────────┬──────────────┬─────┐
│1.姓名/名 │ │2.联系电话 │ │
│称 │ │ │ │
├─────┼──────────────┼──────────────┼─────┤
│3.身份证明│ │4.单位/个人 │ │
│名称 │ │ │ │
│及号码 │ │ │ │
├─────┼──────────────┼──────────────┼─────┤
│5.住所地址│ │6.邮政编码 │ │
├─────┼──────────────┼──────────────┼─────┤
│7.暂住地址│ │8.邮政编码 │ │
├─────┼────┬────┬────┼──────────────┼─────┤
│9.车辆类型│ │10.使用 │ │11.机动车获得方式 │ │
│ │ │性质 │ │ │ │
├─────┼────┴────┴────┼──────────────┼─────┤
│12.制造厂 │ │13.国产/进口 │ │
│名称 │ │ │ │
├─────┼─────────┬────┼──────────────┴─────┤
│14.车辆品 │ │15.车辆 │ │
│牌 │ │型号 │ │
├─────┼─────────┼────┼────────────────────┤
│16.车辆识 │ │17.发动 │ │
│别 │ │机号 │ │
│代号/车架 │ │ │ │
│号 │ │ │ │
├─────┼─────────┼────┼────────────────────┤
│18.发动机 │ │19.排量/│ Ml/ kv│
│型号 │ │功率 │ │
├─────┼────┬────┼────┴────────────────────┤
│20.车身颜 │ │21.外廓 │ 长宽高mm│
│色 │ │尺寸 │ │
├─────┼────┼────┼────┬─────────┬──────────┤
│22.燃料种 │ │23.转向 │ │24.货箱内部尺寸 │ mm│
│类 │ │形式 │ │ │ │
├─────┼────┼────┼────┼─────────┼──────────┤
│25.钢板弹 │ 后轴片 │26.轴数 │ │27.轴距 │ mm│
│簧片数 │ │ │ │ │ │
├─────┼────┼────┼────┼─────────┼──────────┤
│28.轮胎数 │ │29.轮胎 │ │30.轮距 │ 前mm后mm │
│ │ │规格 │ │ │ │
├─────┼────┼────┼────┼─────────┼──────────┤
│31.总质量 │ kg│32.整备 │ kg│33.核定载质量 │ kg│
│ │ │质量 │ │ │ │
├─────┼────┼────┼────┼─────────┼──────────┤
│34.准牵引 │ kg│35.核定 │ 人│36.驾驶室载客 │ 人│
│总质量 │ │载客 │ │ │ │
├─────┼────┴────┼────┴────┬────┴──────────┤
│37.来历凭 │ │38.来历凭证编号 │ │
│证名称 │ │ │ │
├─────┼─────────┼─────────┼───────────────┤
│39.进口凭 │ │40.进口凭证编号 │ │
│证名称 │ │ │ │
├─────┼─────────┼─────────┼───────────────┤
│41.完/免税│ │42.完/免税凭证编号│ │
│凭证 │ │ │ │
│名称 │ │ │ │
├─────┼─────────┼─────────┼───────────────┤
│43.销售单 │ │44.销售/交易价格 │ │
│位/ │ │ │ │
│交易市场名│ │ │ │
│称 │ │ │ │
├─────┼─────────┼─────────┴───────────────┤
│45.车辆出 │ │49.登记机关章 │
│厂日期 │ │ │
├─────┼─────────┤ │
│46.注册日 │ │ │
│期 │ │ │
├─────┼─────────┤ │
│47.转入日 │ │ │
│期 │ │ │
├─────┼────┬────┤ │
│48.备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