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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青发〔2006〕13号)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确保“五五”规划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建立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青岛警备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按照山东省军区有关要求,参照本规划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06年7月27日

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顺利实施了《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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