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的通知
(淄安监发〔2006〕19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HAN阻隔防爆技术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可有效防止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因静电、明火、枪击、碰撞、误操作等引发的爆炸事故的发生,对抑制该类储罐或者容器在火灾情况下的火焰高度效果显著;可大幅度降低成品油在运油车槽罐内的浪涌强度,明显提高运输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我市的一些加油站的安全防护间距达不到《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要求,部分加油站的储存危险性增大,本质安全程度不足,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
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95号)的要求,结合HAN阻隔防爆技术实际应用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我市加油站的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有周边安全间距达不到《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要求的、城镇人口密集区或重点目标周围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加油站,2006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搬迁或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改造。否则,将依法给予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并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安装HAN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改造的加油站,应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并严格遵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各项规定。改造完成后,市局将会同建设、交通、质检等部门,按照阻隔防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储存容器加贴“阻隔防爆技术储罐标记”。加油站实施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验收合格后,在安全距离方面视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三、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立即按照《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要求》(附件1)所规定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进行一次详细排查,并认真填写加油站周边安全间距统计表(附件2);并对安全距离达标,但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重点目标周围的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加油站进行统计汇总。2006年3月15前将统计结果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wh2185269@126.com)上报市局危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