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组建职教集团具备的条件要求及报审程序
(一)条件要求。职教集团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建,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也可联合外地单位共同组建。任何具有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加入职教集团。为了确保组建的质量,职教集团主要以高等职业学院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来牵头。牵头单位的领导班子要具有较高的开拓创新精神、专业特色明显、内部配套设施先进、师资力量强等条件。组建的职教集团以专业为联结点,牵头单位至少要吸纳6个以上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职业院校、相关行业协会支持和2个以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为了突出专业特色,每个职业院校只能牵头成立1个职教集团,最多可以加入2个职教集团。职教集团可以采取紧密型与松散型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型相结合,区域型与跨区域型相结合的形式组建。
(二)报审程序。市级职教集团由牵头的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共同确定,各成员单位由各区县教育局和经贸局统筹本地职业学校和企业筛选上报。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组建职教集团的协议,待职教集团的条件基本具备后,报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审定,经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审核批准,冠以“淄博市xx职业教育集团”名称。集团批准成立后,若有新成员加入,可根据集团章程之规定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备案。
三、 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骨干带动的原则。牵头院校要在专业现代化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走在集团发展的前列,并且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集团成员单位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专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不断跃上新的台阶。职教集团内部要成立教学研究中心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统一组织考核和专业技术竞赛等,努力提高集团成员单位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职教集团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其它成员参加到集团中来,逐步提升职教集团的整体实力。
(二)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职教集团要在集团章程的指导下,实行设备、师资、技术、信息、教学、实习、生产基地、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优势,提高集团经营效益。集团中的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要实现“八个统一”,即专业设置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实验实训要求统一、考核评估统一、毕业标准统一,努力达到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和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