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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因伤、残或体检有器质性疾病且具备活动能力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根据伤、残、病的情况选择一至二个考试项目进行测试,用所考项目成绩折算最终成绩;证明材料由区县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完全丧失活动能力的考生,持本人申请、学校证明,经区县教育(教体)局面核批准后可免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4、因生理原因、突发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各区县于5月25日前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参加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补考。
  5、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报名参加中考未参加体育考试和参加体育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名单(姓名、考号)和全部测试成绩软盘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五、组织领导
  1、考试工作以区县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严密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体育考试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各初级中学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考前体育锻炼,掌握考试的方法和规则要求, 并负责本校考生的报名和成绩校对工作。
  3、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只要学生毕业学校有条件,原则上送考到校。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和饮食安全。各考点要配备医护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对在体育考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严密组织考试。各区县要制定体育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考场纪律、考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制度。要选调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或行政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考场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要持证进入考场,考生持准考证依次入场参加考试。学生成绩由人工记录(见附表)和计算机自动记录同时进行(人工记录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计算机系统密码由考点负责人掌握,计算机管理员具体操作。各考点计算机管理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因操作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更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写明理由与计算机管理员、成绩记录员同时签字,由考点负责人输入密码并监督计算机管理员和成绩记录员进行修改,否则成绩判为零分。本次测试成绩以计算机记录为准,如计算机程序出现问题,则以人工记录为准。
  5、要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依据考场纪律、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区县体育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2773106 6287004。各区县也要设监督电话,在每一考点将市、区县监督电话一并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张贴公布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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