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旅游精品。突出“文化甘肃、山水甘肃、民族甘肃、现代甘肃”主题,多元开发旅游资源。实施点、区、群、带战略,由点到面,完善功能,充实要素,丰富景区群,调整布局,加速形成以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和黄河风情旅游线为基本构架的旅游发展布局。要着力培育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精品。一是立足现有基础,突出特色,努力提升重点景区的品位和水准,积极创建A级景区,特别要大力创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崆峒山等4A级景区,要及早着手进行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各项工作,争取进入国家旅游精品行列。二是要下功夫打造和培育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培育从兰州向东、西、南、北以及东北、东南方向的六条线路。“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开发丝绸古道、寻根访祖、草原风光和红色胜地旅游线。三是积极创建和提升特色旅游城市品牌。各市州要结合国家开展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最佳旅游城市活动,强化经营城市、发展城市、提升城市的理念,把发展旅游业与城市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以及历史文化渊源,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品牌效应,推动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已创建的6个优秀旅游城市,要不断突出特色,提升品位,争创最佳旅游城市。尚未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市州,要加快创建步伐。
(七)加强资源整合和区域性联合开发。改变旅游资源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现状,加大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国土、建设、水利、林业、文化、体育、文物、园林、民族和宗教等部门发展旅游的积极性,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以市、县为主的开发管理机制,进行区域整合,联合开发。
发挥甘肃独特的区位优势,以旅游产品为纽带,注重和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合作互动。按照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联合开发,保证跨省际旅游线路的畅通无阻,打造区域性旅游品牌,形成市场互通、游客互动、客源互送、利益共享的格局。
三、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
(八)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要切实加大旅游宣传和市场促销力度,提高宣传策划水平,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各类媒体,建立形式多样的宣传促销机制,通过长期、系统、大规模、多形式的连续宣传,把甘肃的旅游名牌产品推向国内外,提升甘肃旅游业的整体形象,提高甘肃旅游产品的知名度。省内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将旅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辟专栏、优先安排旅游公益广告。政府各驻外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甘肃旅游宣传力度。在重要口岸(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城市出入口等设立旅游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设立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重要旅游区指示标志,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同时,要加快建设各级政府旅游网站、旅游景区(点)网站和旅游企业网站,充分发挥其宣传促销、咨询服务的快捷便利优势。利用申办和组织各类国际性、全国性会议、会展及文体、经贸活动的机会,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甘肃旅游的海内外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