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6]1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经贸委提出的《福建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福建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
(省经贸委 二○○六年七月)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乡村零售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方便农民消费,保障消费安全,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的一项举措。2005年2月,商务部在全国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按照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关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我省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推进;坚持“以乡、村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梯度推进”的原则,积极引导大中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进乡入村,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商品质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07年,在试点县(市、区)建立布局和结构比较合理的农村流通网络。2005年至2007年共建成“农家店”1万个,覆盖全省70%的乡镇和50%的村。其中:2005年建成1623个,2006年建成4793个,2007年建成3584个。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连锁经营。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六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的经营管理方式在农村发展直营、加盟的连锁“农家店”,有计划地增加农村商品零售网点。
(二)完善服务功能。“农家店”要适应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文化需求的变化趋势,针对不同消费能力、消费习俗,充实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有的放矢地增加配套服务项目,并提供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