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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完善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秩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实施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资金安排到位、政策落实成绩突出的县区给予奖励或在教育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政策落实缓慢,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将通过扣减资金等方式进行处理。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督政、督学的职能。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全面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各新闻媒体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兰州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兰州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世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俊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增玉 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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