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年内抓好100万亩专用小麦和3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食草节粮安全型畜牧业,重点发展牛、羊、猪、鸡、鸭、兔等六类畜产品。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全面组织开展名优农、林、水产品认定工作,评定一批名优农、林、水产品。
  2.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继续在全市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组织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检测。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狠抓监测措施落实,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检测资源,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3.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年内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要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严格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发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抓好监管区域、人员、内容、责任、考核“五落实”,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性产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
  2.结合我市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送货车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