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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6〕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5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按照《淄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淄食安协委〔2006〕10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积极推进“千村百乡农村市场”建设,鼓励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进村设立直营店、加盟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要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信息网。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成立乡镇(办事处)食品安全领导组织,积极探索发挥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协调基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各监管部门现有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治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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