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将国内沿海液化气运输经营范围转至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的函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将国内沿海液化气运输经营范围转至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的函
(沪港航〔2006〕271号)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你司《关于经营液化气运输业务迁移地址的报告》(海油东办〔2006〕25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经营国内沿海液化气运输业务及所属“燕海号”液化气船的资质转入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同时注销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的国内水路运输资格(《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交沪XK0186)。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