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第一批市级和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财产损失特别巨大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宁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列为 2006年度第一批市级和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由各地政府确定责任单位。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和帮助整改单位认真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安全。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督办,抓好落实。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办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办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确定督办单位。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督促检查地方政府和整改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方案及具体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有关单位整改完毕后,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进行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是我市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宁波市2006年度第一批市级和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一、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一)宁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