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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强对集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控。做好各项大型活动(会议)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管;加强对城市快餐业的监管,保障在外餐饮卫生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卫生监管工作;解决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在校学生食源性疾病的隐患。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在“五一”、“十一”期间分别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4.全面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餐饮服务企业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和“HACCP”管理,并积极开展小型餐饮业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校园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六)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
  1.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标准。严格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备案制度,规范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2.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初步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GMP执行情况动态监管制度,监督检查具有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记录、原料采购和使用情况、产品检验和合格情况。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铁皮石斛类产品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3.做好广告监管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和违法违规广告的查处,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七)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和市级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定监管目标。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在认真总结鄞州、北仑两区对蔬菜、肉类、豆类制品和纯净水、食用油等行业开展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其他各县(市)、区也要尽快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二是要认真实施《宁波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办法》,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和联合发布工作,建立市级食品安全信息网,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统一发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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