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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建立改革项目储备制度。对于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但又必须实施的重大改革项目,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招标等形式,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对改革内容进行前瞻性研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为适时推进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和项目储备。
  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论证制度。列入年度改革计划的改革项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改革方案的调研起草和组织论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改革方案,由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经论证的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普遍涉及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以公示和听证等形式引入科学决策机制,不举行听证的改革方案,要采取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改革相对人、利益关系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风险较大的改革事项,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引入试点纠错机制。
  建立重大改革项目后评估制度。对实施一段时间或基本完成后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关单位应组织效果评估;对涉及公众利益、影响长远的重大改革事项,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必要时可委托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进行效果评估,使改革不断完善;探索建立改革满意度调查制度,体现和征询民意。
  建立改革工作分工负责、分类实施和督促检查制度。根据年度改革计划提出改革任务分解方案,由有关部门和相关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实施。改革项目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工作进度,要主动与参与单位协调沟通,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各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为完成承担的改革项目任务努力。对已经启动实施的改革事项,要集中精力、认真实施,确保抓出成效;对条件已经成熟的改革事项,要精心设计方案,加快启动,尽快实施;对条件尚不成熟但又必须实施的改革事项,要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进入储备工作机制。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年中、年末应分别汇总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向当地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年度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改革工作经费,全市综合性改革项目经费列入市发改委的年度部门预算,部门牵头的改革项目经费列入各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投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信息交流,营造改革氛围
  建立改革工作例会制度。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改革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县 (市)、区发改部门分管领导,定期研究专项改革方案、政策建议和存在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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