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市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汽车摩托车行业、医药食品行业、电子信息产业、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从解决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入手,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八)强化知识产权社会服务。市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面向全市各行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组织的作用,形成服务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九)加快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动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搭建具有咨询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工作平台。通过完整的案件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总的要求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力量严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团伙;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搞地方保护,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民事司法工作力度,加强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地区之间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和调查取证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跨地区的执法合作。
(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水平。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