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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宁海关关于加强青海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减免税审批和临时进出境货物的审批和备案等手续;为企业提供办理“网上报关”、“网上支付税费”等通关便利;实现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施联网“一站式”服务;与异地电子口岸建立数据和物流信息交换机制,支持服务我省物流业的发展;利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的业务、技术资源和中国电子口岸平台的软、硬件资源,为企业开展国内贸易提供信息服务。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西宁海关、省商务厅、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国税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青海省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青藏铁路公司、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青海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宁海关,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五、运作模式
  目前,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分为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两种。青海电子口岸平台先期实行虚拟化运作,即依托中国电子口岸软硬件、网络及信息资源,采用全国统一CA安全认证,相关用户主要依靠现有电子口岸专网、95199特服号码及部分省内专线,实现对青海电子口岸各应用项目的访问、管理,在虚拟平台上实现电子口岸建设的先期目标。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青海电子口岸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等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条件成熟后,再转入实体平台建设。
  青海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提供机房、网络、硬件、系统集成和安全应用支撑等基础资源。各地数据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西宁海关主要负责总体规划、整合信息资源、立项审核相关应用项目,并组织推广实施等工作。虚拟平台建成后,以服务企业需求为主,运行管理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各地数据分中心为主。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6月-8月)
  1、青海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签订《青海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
  2、成立青海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参与青海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的成员单位和职责任务,建立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
  (二)协调定位阶段(2006年9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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