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信用青海”建设,进一步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省旅游业的服务质量,打造我省旅游企业诚信、周到服务的整体形象,建立旅游信用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依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方案”精神,把建立旅游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旅游市场秩序作为目标,创新旅游管理服务体制,利用政府专网真实记录旅游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引导旅游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周到服务,努力营造安全、诚信、周到、满意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建立和完善旅游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体系的建立,树立旅游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同时,加强旅游协会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能力建设,引导诚信经营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机构
旅游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由省、州(地、市)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负责实施。
(二)加强旅游企业内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1、旅游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
企业信用记录,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旅游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登记信息、各类监管信息,以及与信用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企业的各种信用信息。要重视整合相关部门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换,及时采集有关部门对企业实施许可证和资质管理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与信用有关的其他信息,实行信息提供责任制。
2、旅游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公开违法行为记录;公示典型违法企业。
(三)加强行业自律
通过旅游行业协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团体或行业组织,逐步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持的评定信用等级的事项,授 (还)权于相应的行业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
(四)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
推动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积极鼓励旅游企业进行旅游标准化认证工作,通过旅游标准规范服务和管理质量,提升企业素质,从而达到促进旅游业发展,规范行业的目的。
四、评定依据
依据本年度全省《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星级饭店访查规范》、《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验收标准》、 《导游服务质量》、《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财务报表)为基础,结合安全、劳动保护、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其他内容,按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农业、工业旅游点分类进行评价。
五、评定标准
(一)受理、推荐原则
受理、推荐“诚信企业”应遵循企业自愿参加,各旅游行业协会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未达到硬性指标一票否决的原则。
目前,我省农业、工业旅游点暂无行业协会,农业、工业旅游点可向属地旅游局申报、推荐,由省旅游局、旅游协会进行考核推荐。
(二)申报条件(硬性指标)
1、依法成立两年。
2、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
3、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
4、企业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诚信企业标准
1、企业重视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15分)
(1)企业由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信用管理工作,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企业“守信”经营(4分);
(2)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研究信用管理、信用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落实信用管理制度 (3分);
(3)对企业员工进行信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管理意识(3分);
(4)企业有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完善的客户前期考察、守信状况监测、预警、清退机制,有完善的经营风险可行性研究制度,能较好的规避信用风险(2分);
(5)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或其他从业人员的报酬机制,按时兑现劳动报酬,为职工上“三险”。全员参加行业岗位培训(3分)。
2、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20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良好,未因本单位原因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行为记录(4分);
(2)企业无欺骗或欺诈游客及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无不正当经营行为,广告宣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分);
(3)企业能够妥善解决合同争议,依法解决游客的投诉(3分);
(4)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符合物价管理的相关规定(3分);
(5)企业有完善的统计制度(3分);
(6)企业积极参加由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组织的宣传促销活动(3分)。
3、企业重视安全工作(15分)
(1)企业有完备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4分);
(2)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保险制度,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4分);
(3)向游客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和住宿服务;各景区(点)有完备的公共信息图形和安全警示标志(4分);
(4)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3分)。
4、企业重视服务质量,信用良好(20分)
(1)企业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5分);
(2)有严格、规范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的质量控制机制(5分);
(3)在国内评比中获得荣誉、好评或在省内相关评比中获得荣誉(5分);
(4)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对游客进行回访,征求他们的意见,兑现对游客的承诺(5分)。
5、企业合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遵守诚信原则(25分)
(1)有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4分);
(2)依法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5分);
(3)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过双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3分);
(4)使用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3分);
(5)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规经营行为做出的处罚(5分);
(6)能自觉执行法院及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判(裁)决和裁定(5分)。
6、企业经济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5分)。
六、诚信企业评定等级
企业信用包括道德和法律两个范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进行的旅游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了企业行为本身与信用关系的密切程度,依据企业信用指标所反映的信用状况,将企业信用标准分为诚信标准、警示标准、失信标准和严重失信标准。
以旅游企业登记和各类监管信息为基础,根据旅游企业质量信用考核和信用标准将企业相应地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A、B、C、D四级。 90分(含)以上为A级信用企业;70分(含)至90分为B级信用企业;60(含)至70分为 C级信用企业;60分以下为D级失信企业。
七、旅游企业分类管理的措施
分类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管理职能出发,就企业信用行为本身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以期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信息分类标准,事实求是的认真做好企业信用的分类评价,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
(一)建立旅游企业信用奖励机制。对A级信用企业要重点予以扶持,并享受以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