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银行信用良好,有贷款的企业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贷款及贷款利息(3分);
(6)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符合物价管理的相关规定(3分);
(7)企业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宣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分);
(8)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规范,按时兑现劳动报酬,为职工投保“三险”(3分)。
3、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质量信用良好(20分)
(1从真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经营(5分);
(2)有严格、规范的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道路运输服务管理机制(如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再加1分) (4分);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学习有记录,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分);
(4)企业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信誉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企业考核年度无重大服务质量事件(3分);
(5)企业车辆(设备),技术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3分)。
(四)企业的合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遵守诚信原则(30分)
(1)有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合同台帐、档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6分);
(2)有完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直接对外签订合同的人员均经过培训后上岗(2分);
(3)依法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3分);
(4)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过双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10分);
(5)合同文本规范、合法。使用企业自制合同文本的,没有采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的行为(5分);
(6)能自觉执行法院及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判 (裁)决和裁定(4分)。
(五)企业经济效益良好(15分)
(1)业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绝对指标);
(2)企业经济效益比同期有所增长。
五、企业信用评定的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按考核评估分为A极、B级、 C级、D级。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A级信用企业;80分(包括80分)-89分为B级信用企业;60分(包括60分)-79分为C级信用企业;59分以下为D级企业,即为信用不达标企业。
六、信用等级的评定
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以上考核标准和办法,会同工商、商务、国资、银行等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估,提出初步意见,报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并统一颁发信用等级牌匾。
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省商务厅 二00六年七月)
商贸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商贸企业信用制度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举。为维护我省商贸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提升整体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坚持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企事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建立良好的商贸企业诚信环境,不断规范商贸企业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各商贸企业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增强竟争能力,打击信用缺失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商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增强商贸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大力构建商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发展和规范中介机构,促进我省商贸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平安青海,信用青海”的战略目标。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建成我省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使全省商贸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企业信用得到明显提升,恶意拖欠(逃)税费(贷)等失信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易成本显著降低,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商贸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形成商贸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信用行为,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完善信用监管,政府是先导。一是政府推动。按照“信用青海”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打破地方封锁,净化市场经济环境,依法进行信用监管,引导社会舆论,树立社会信用意识,着力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建立开放的征信体系,培育有序的商贸企业信用市场。建立健全覆盖全省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二)加强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是主体,加强商贸企业信用建设是“信用青海”建设的重点之一,也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经常性开展以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主的信用培训工作,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通过加快商贸企业信用建设的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加快建立企业法人管理结构,建立基本信用制度,构筑企业信用基础。二是抓好商贸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建立和推广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争创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活动,树立品牌形象,全面推动商贸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建设。三是继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促进我省企业争创“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提升企业商业信用等级。四是积极利用“金关”、“金税”、“金卡”、“金盾”、“金财”的网络系统,促进商贸企业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五是强化商贸企业外部的资信管理,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规范企业信用。要建立行业信用守则,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六是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强化对企业的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等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
(三)实施信用准入制,全面提高经济信用化水平。在全省商贸企业经济活动中实施信用准入制,设立市场经济的信用门槛。首先在银行同业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期货贸易市场建立信用准入制度,逐步扩大到经济工作的其它各个领域,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依照自身信用水平参与市场交易,促进企业法人及社会团体自觉守信。
四、评定办法
(一)受理、推荐原则
受理、推荐“诚信企业”应当遵循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行业协会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注重质量,严格考核,未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得参评或者不能评为“诚信企业”。
凡本省商贸企业需评级时,可向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所属信用调查评估中心进行调查、评估、评级并推荐。
(二)申报条件
1、3年内无违约违规,无生产、销售伪劣假冒产品,无被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无拖欠贷款记录的企业。
2、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重视安全生产,遵守《
劳动法》,重视环保;无虚假广告,无侵权行为,热心公益事业等。
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评估材料真实准确,无虚假内容。
5、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有专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信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3个月以上。
(三)申请材料
1、填写企业信用调查评估承诺书。
2、填写企业信用评估申请书。
3、填写信用单位调查评估申报表。
4、填写信用单位状况表。
5、法人代表履历表。
6、填写信用管理专职人员登记表。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