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关于命名青海省境内109国道等干线公路“高原千里文明通道”的决定
(青政[2006]54号)
自2002年5月起,青海省交通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创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活动。创建活动以西宁为中心,覆盖了109国道民和马场垣至格尔木、享堂至杨沟湾段,环青海湖、西宁至湟中、西宁至大通、西宁至共和、西宁至互助共1200多公里的青海干线公路,把文明施工、文明养护、文明运输、文明收费、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路、站、段、所、车、人联动, “一条途径,多管齐下;一种载体,多方收效”,为深化拓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了新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各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创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创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活动特色突出,组织督导有力,单位责任落实,创建标准规范,业绩考核严格,奖惩机制完善,群众参与积极,达到了“线型顺直流畅,设施配套完善,工程优质廉洁,养护争创一流,运输文明畅通,服务规范礼貌,管理有序有效,沿线注重环保,无‘三乱’,军民关系、民族关系融洽”的创建目标,体现了人文关怀、道路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研究,青海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决定,命名109国道民和马场垣至格尔木、享堂至杨沟湾段,环青海湖、西宁至湟中、西宁至大通、西宁至共和、西宁至互助共1200多公里的青海干线公路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
创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活动,是青海省交通系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青海省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展示了青海省交通职工“扎根高原、艰苦创业、献身交通、造福人民”的精神风貌。希望青海省交通系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巩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交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能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号召交通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借鉴青海省交通系统开展创建“高原千里文明通道”活动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奋发努力,争创一流,为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