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6〕5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 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跨省区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规范知识产权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使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三)严厉打击盗版行为。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严厉查处通过邮政、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运输盗版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批销盗版光盘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大中型企业和经营性单位向连锁经营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建立软件产品等版权权利交易平台,遏制侵权盗版行为,推动相关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