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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市商标发展和保护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市商标发展和保护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吉林市商标发展和保护纲要(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吉林市商标发展和保护纲要(2006-201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55号)精神,深入实施《吉林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合理规划“十一五”期间吉林市商标发展和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定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教兴市战略,以走近商标、创造财富为主题内容,着眼于解决当前和今后五年全市商标发展与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发展与保护并举,战略性的创新商标、保护商标、发展商标,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全市联动的商标工作新体系;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商标现代服务体系;探索国有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商标产权发挥的作用。

  2.坚持积极引导,完善市场机制。要发挥商标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引导激励机制。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着力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特别要积极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商标的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拥有知识产权的各类人才,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4.提高商标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礼会的商标意评和商标权利人商标开拓市场的能力。正确处理商标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商标的运用、管理和保护。

  三、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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