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和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水平高、产业特色突出的大型民营企业。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调整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推进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推行职员制,实行按岗定酬。
(三)依法规范政府行为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调整和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认真执行《
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完善公开、公正的民主决策机制和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完善市政府政务中心功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或核准外,其他投资项目均改为备案制。对审批或核准项目,尽量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推行项目代建制、招标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改革统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在全市形成政治清明、公平诚信、廉洁高效、稳定和谐的生动局面。
(四)完善经济调节机制
深化土地调控功能,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控制征用范围,完善征用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理顺资源能源价格,鼓励资源能源的节约使用。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金融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积极引进外埠金融机构,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不断提高金融对经济的支持能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险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扩大城乡保险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和规范各类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积极培植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探索发展风险投资、租赁投资、产业基金。
十、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
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积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推进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
(一)推进长吉经济带建设
按照长吉“双核心”推动的总体构想,进一步明晰吉林市在全省率先加快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强化吉长两市的互补优势,多层次、多领域推进合作,积极打造区域经济竞争合力。加强产业合作,强化两市汽车、化工、冶金、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衔接,积极引导我市工业向西、向北集中布局,沿交通线带状开发,南线重点发展绿色农业及观光旅游产业,北线重点发展玉米深加工及化工、汽车产业,中线重点打造商贸物流产业轴带。加强科技合作,扩大人才交流,积极借用长春市的科技优势,推进高新技术在我市产业化。加强基础设施合作,合理布局机场、道路、电力、通信、网络、引水等基础设施,推进共享共建。加强文化教育、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交流,鼓励企业和民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左家、桦皮厂、岔路河、大绥河等铁路、公路沿线重点城镇建设,合理引导资源、产业、人口向吉长“走廊”地带聚集。
(二)扩大国内外经济合作
积极参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发挥地缘优势,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的贸易;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加强与兄弟城市的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并融入哈大经济带。积极配合中部崛起,发挥基础产业优势,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强与东部地区交流合作,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为重点,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吸引发达地区富余资本。坚持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强消化、吸收、创新能力。
(三)提高对外贸易水平
实施市场多元化、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大力培育外贸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出口经营格局。积极融入跨国公司营销网络,建立与国外大型物流企业、连锁机构相配套的采购基地。大力发展技术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拓对外承包市场,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和投资,建立海外原材料和生产制造基地。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为跨国公司配套的生产基地和劳务外包合作基地,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和研发机构。改革招商引资方式,积极采用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并购、项目融资、转让经营权、境外基金、股票上市、BOT等利用外资新形式。扩大金融、保险、旅游、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扩大对外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友好城市的联系与合作,大力改善对来吉旅游、工作、定居外国人的服务。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
《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纲领,必须建立责任机制,加强组织管理,扎扎实实地推进实施。
一、制定配套政策
围绕规划期的战略重点,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政策、城镇化政策、投资政策等,引导资源配置方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加强产业规划导向。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结合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的产业导向目录,支持和引导各种经济成份投资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社区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依法限制或禁止低技术水平、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产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充分发挥中长期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导向作用,有效整合科技发展、农业产业化、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资源,支持、引导、鼓励关联产业及项目向工业集中区聚集发展。
(二)增强消费拉动作用。制定有利于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预期,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水平。适应居民消费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高档化趋势,改善供给引导消费,积极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强农村市场研究,增加适合农村的商品生产,大力促进农村消费。扩大信贷消费范围,提高信贷消费在住宅、汽车及其他高档消费品消费中的比重。
(三)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在保持投资适度快速增长的基础上,注重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继续加强支柱优势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加大对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对投资的导向作用,减少盲目重复建设,抑制无序竞争。
(四)科学安排财政预算。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创新征管手段,加强收入征管,拓宽理财领域,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转移支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公共财政功能,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机构运转及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增加财政导向性资金投入,多途径、多方式吸引和启动社会投资,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