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注重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拓宽收入渠道,提高资产性、经营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分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随财力增长而增长的机制,规范职务消费,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征缴体系,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保险,积极探索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探索多种保障方式,逐步建立适应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和规范工伤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开展生育保险,保障女职工基本权益。到2010年,养老、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形成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的标准体系,有效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推进“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医疗、教育、住房、法律、应急救助等制度相配套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加快完善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精神病院、孤儿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救助站。扶持发展残疾人事业,认真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四)切实加强人口管理
合理调控人口规模,继续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持人口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18万人以内。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促进优生优育,大幅度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维护妇女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项平等权利,积极创造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优化人口结构,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引导城市中心区人口向开发区、新城区合理流动,鼓励农村富余人口向县城、重点城镇聚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能。发展基层民主,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完善村民自治,坚持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十一五”期间,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面要达到85%和70%。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地方法规体系,重点加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
有效疏导社会矛盾。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的研究分析,及时调整政策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六)创建文明城市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势和政策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人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进一步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充分发挥青联、学联的平台作用,积极倡导新型工业化城市的创业文化和学习型城市的创新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抵制各种歪理邪说。重视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巩固发展“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加快建设“信用吉林”,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七、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资源节约利用
合理利用水资源。完善节水指标和水价体系,建立合理的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特种行业节水,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水平。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居民广泛使用节水器具。到2010年,全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控制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搞好矿山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售制度,逐步把批租制改为年租制。结合民防建设,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科学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及地下商业设施。到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500公顷,耕地总量保持在66.8万公顷。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工业节能,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重视交通及建筑节能,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型住宅。完善能源管理政策,推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推行矿业适度规模经营,整顿规范矿业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二)生态系统建设
完善生态绿地系统。充分发挥吉林市山、水、城、林的自然优势,进一步构筑以郊野绿地为基础,公共绿地为重点,市区绿化为主体,道路绿化为骨架的多层次立体绿化体系,提高生态绿地系统对各类污染的防护和消化能力。加强城区周围山体绿化,打造以松花江为纵轴,以嵌入市区的东西山系为横轴,融都市风光、历史文脉、自然景观为一体的生态景观骨架。沿环城公路、吉丰公路两侧建设50至100米宽大型防护林带,形成城市生态外环和主城区与外围组团的生态走廊。加强城区街路绿化、美化、亮化,完善各类广场、公园绿地系统,积极建设园林小区、园林工厂,努力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加强近郊、远郊绿化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形成城市生态支持系统。
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保育结合、休养生息的方针,加强西北部平原岗地农田防护林区、东南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林区、城市森林区、松花湖水源涵养林区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积极营建速生丰产林。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深入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以城镇、村屯绿化为依托,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沿线绿化为网络的国土绿化体系。积极推行森林分类经营,大力发展林地经济。加强林地、湿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完善“三湖”、左家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设立官马、庆岭、天岗等9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