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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各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各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府办〔2006〕5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比较平稳的态势,但部分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5月21日下午1:30,昆山经济开发区黄浦江路改造A标工程污水井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等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全力抢救伤员和善后工作。副省长仇和批示:夏季高温是安全生产生活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监控。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批示: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一刻也不能麻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绝不允许再发生有多人死亡的重大事件发生,切实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吸取“5.21”事故以及近来发生在建设领域内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各类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全力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政治局政治学习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当前,各地、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部署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查找各类在建工程、房屋拆除与改建工程,特别是地下管道施工工程中的安全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把建设施工领域的事故高发态势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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