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6〕5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和《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0号)等国家、部、省及市有关政策精神,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推进,实心粘土砖一统天下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全市城区和大部分乡镇已实现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生产和应用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人多地少,资源能源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4669公顷(0.7亩),低于联合国0.053336公顷(0.8亩)的警戒线,但是,全市粘土类墙材仍占主导地位,粘土砖瓦企业占地666.7余公顷(1万余亩),年生产能力30亿块,每年需耗用粘土资源660万立方米,消耗能源近30万吨标煤,工程建设中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粘土制品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应用粘土类墙材和建造的非节能建筑仍占较大比例,乡镇和农村的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尚处起步阶段。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不仅可以保护土地资源,还可以利用大量的各类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节约资源,改善建筑功能,有效降低建筑能耗,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合力推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