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全国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的通知
(建办计〔2006〕11号)
各市建委:
现将建设部《
关于编制<全国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的通知》(建办综〔2006〕5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建设部通知要求,抓紧统计汇总你市重点镇供水改造和建设项目。为做好我省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工作,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列入编制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的重点镇包括省政府确定的200个中心镇、列入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建制镇。以上不含县城。
二、各市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重点镇基本情况和统计表,分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和统计表两部分,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于9月2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综合计划处。联系人:汪恭文;电话:0551-2871212;Email:gongwenw@mail.hf.a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