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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

  21.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队伍。要制定政策,引导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人才从事社区教育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教育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校外场所工作队伍建设。要精心选拔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担任管理干部,提高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

  22.加强校外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地区高等院校的优势,根据高校自身条件,开设校外教育课程。在学士、硕士、博士的相关学科中设置校外教育专业或研究方向。要加强各级各类校外教育在职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依托北京市校外课外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机构,定期对全市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3.调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和科协等群众团体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支持其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坚持做好校外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加强校外教育理论研究,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和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六、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把校外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要把校外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把工作落到实处。

  25.充分发挥市、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市、区县校外教育联席会议要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6.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体制。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不同类型校外活动场所的实际,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发展活力,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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