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4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1.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锤炼意志品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发展兴趣爱好、提高科学素养、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十五”期间,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精神,加强宏观管理,建立了市、区县两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了校外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起了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校外教育工作还存在对校外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各区县校外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结合不紧密,校外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一些校外活动场所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