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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创新协调机制。在建立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的基础上,下移监管重心,整合食品安全执法与检测资源,努力形成纵向到村、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筹各方力量的作用,注重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软硬件建设,在人力、财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强化其组织协调职能,特别是强化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的监察督办力度。
  2.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健全市、县、乡(镇)、村4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食品企业(场所)的信息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淮南食品安全信息网”的信息平台作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情况,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加大信息联合发布的力度,适时举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4.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淮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适时开展应急食品安全演练,完善我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系统。
  5.注重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预防。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探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八)工作要求
  1.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牵头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加强财力保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明确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周密安排,加强督查,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局面。
  2.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监管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对重大案件一定要追根溯源、深挖窝点,对涉嫌食品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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