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延伸到户”的原则,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全面推进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的索票索证,2006年,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建立12315投诉站点,进货索票索证率要达到90%以上;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快速检测箱作用,建立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快速检测体系;加快建设全市重点食品的电子监督备查询系统;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强化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落实。
3.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认真清理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资格,整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以节日市场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问题。加强高风险食品监管,全面实行对婴幼儿奶粉、白酒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
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工商、市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配合。
(五)狠抓食品卫生许可和消费环节的整治
1.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经营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开展并做好重大节日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落实《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做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区、市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
(六)狠抓畜禽定点屠宰和肉制品整治
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清理整顿,资源整合,深化畜禽定点屠宰场所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